安徽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港利 (略) (略) 埇桥区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吨/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函》等材料收悉。依据《港利 (略) (略) 埇桥区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吨/年技改扩建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 (略) 取水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如下:
一、同意项目取水方案。该项目位于 (略) 埇桥区解集镇桥桂村。同意你公司年取用水量*m3/a(生产用水11.*m3/a,生活用水0.*m3/a),项目用水指标符合《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取水天数 300天,日最大取水量400m3;水源井1眼,井深46m,坐标东经 117°20′57″、北纬 33°55′39″。项目不设入河排污口,生产无退水,生活污水13m3/d,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绿地灌溉和农田施肥使用。条件具备时,项目用水应接入公共供水工程,并依法封闭自备水源井。
二、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并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供水预案,保障供水安全。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三、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我局的监督管理,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接入安徽省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如实提供取水资料,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四、鉴于本项目取水工程设施已建成运行,你公司应尽快向我局申请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若本项目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事项有发生较大改变的,你公司应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此复。
(略) 埇桥区水利局
2022年8月31日
(注:因在2016之前,该批复无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