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8月23日拟批准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 (略) (略) 177号 日照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山东煜民 (略) 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利用项目 | 山东煜民 (略) | 日照高新区河山镇204国道东、金银河北 | 山东加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山东煜民 (略) 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高温灭菌车间内部西侧闲置区域,新购置一台挤压机、一台甩干机处理一次性输液瓶(袋),预计回收处理一次性输液瓶(袋)18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密闭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产生的废气,经现有危废暂存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现有排气筒DA005排放。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塑料类输液瓶(袋)挤压、甩干过程产生的少量残液,收集进入收集槽,进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现有工程急冷降温工序。若后续厂区急冷塔不再运行,残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运转机械设备噪声、风机噪声等,须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玻璃输液瓶,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