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套智能五金厨房配件及#套轨道交通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略) 姜 (略) 11号 | 宁波 (略) | 租赁厂房,用于新建年产#套智能五金厨房配件及#套轨道交通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工艺含压铸、机械加工、研磨、打磨、清洗、喷漆等 | 无 | 1、废气 1)热式压铸机(电)压铸脱模废气与熔化烟尘、冷式压铸机(天然气)压铸脱模废气、锻造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湿式静电除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冷式压铸机(天然气)熔化废气经湿式静电除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抛丸废气经抛丸机自带的除尘过 (略) 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铸件磨光粉尘经磨光机自带的湿 (略) 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5)不锈 (略) 自带的湿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6)涂装废气经卧式水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7)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 (略) 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8)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达标后高于屋顶排放。 2、废水 1)磨光设备湿式喷淋水、湿式静电除尘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排放; 2)超声波清洗废水、喷涂线废水(水帘废水、卧式喷淋塔废水)、清洗振磨废水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中的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水质,回用于磨光废气喷淋,剩余部分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后纳管排放。 3、噪声 1)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 2)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 4、固废 1)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 (略) 置; 2)一般固废收集暂存 (略) 综合 (略) 置;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至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12-23
·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