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环卫所公厕无障碍扶手采购安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城区域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环卫所公厕无障碍扶手采购安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阜宁县城区域内72座公厕安装约364个无障碍扶手,主要包括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辅材及其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4.*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环卫所公厕无障碍扶手采购安装项目 | 阜宁县环卫所公厕无障碍扶手采购安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阜宁县城区域内72座公厕安装约364个无障碍扶手,主要包括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辅材及其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 |
特别提醒: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样品具体详见宏人商品城北侧(串场风景区公厕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5日8:30至 2024年9月30日17:3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4.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0日15时00分,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大厦A座31层)3113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元;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佰元整;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 (略)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阜宁 (略) 196号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一楼108室
联系人:陈军 联 系 人:徐永
电 话:* 电 话:*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