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枞阳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大楼手术室净化系统及消毒供应室工程(一标段)(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枞 (略) 外科综合大楼手术室净化系统及消毒供应室工程(项目编号:TLGC*)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及修改:
一、相关质疑事项的回复
1、质疑事项一
问:潜在投标人指出本次招标几乎不涉及大量的气体施工。手术室中的气体只有少量的支管道,供应室部分完全没有气体的施工。而本次在招标评分项中却涉及大量气体专项的资料证件。
答:本项目一标段(手术室净化系统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医用气体部分属于本标段工程重点部位,危险性较大,属于一旦出现问题危害极大的重点关注部位。不能仅凭工程数量占比不大就认定该问题不重要。因此招标人对该部分做出适当要求完全符合实际需要,并且该部分属于加分项并不是资格要求, (略) 面上大部分医用气体相关企业均能满足要求,不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考虑到分值安排合理性重新调整相关评分细则,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
二标段(消毒供应室工程)相关评分内容做适当修改,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
2、质疑事项二
问:本次招标中的医疗器械产品如手术室中的无影灯和供应室设备蒸汽发生器的注册证就不涉及到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而招标评分项中却以此为加分项目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
答: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
3、质疑事项三
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人员配置及实力--1、投标人拟派出的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管理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的,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2分,人员及专业证书均不重复计分。此项对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人员做出需要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要求过于苛刻。限制性比较大,违背了招标的公平公正原则。
答:该要求与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相对应,属于为保证项目顺利优质完成的正常要求,并且该部分属于加分项并不是资格要求, (略) 面上众多,不存在限制性。考虑到分值安排合理性重新调整相关评分细则,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
4、质疑事项四
问:招标文件的推荐品牌中,需要提供资料的产品,在推荐品牌中只有一家能满足,其他几个推荐品牌均不能全部满足,唯一满足的厂家回复是需要提前报备项目或回复不生产此类产品,没有提前报备的投标单位,厂家均不提供任何资料,此行为涉嫌某投标单位提前操作项目,恶意竞争,有失公平。
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2主要材料要求中明确了对于该问题的处理方式。且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评审项中明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例如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所有证明材料),若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招标人”。请投标人仔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质疑事项五
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有部分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但是品牌表中没有相关推荐品牌。
答:没有要求推荐品牌即没有品牌的要求,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表述不同但质疑问题类似的质疑事项统一执行以上回复。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7 合同估算价:*.37元。其中一标段:*.85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二标段:*.5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
现修改为:
2.7 合同估算价:*.44元。其中一标段:*.9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二标段:*.5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
2、原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一标段23万元;二标段6万元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一标段22万元;二标段6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37元。其中一标段:*.85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二标段:*.5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 |
现修改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44元。其中一标段:*.9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二标段:*.5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 |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采用暗标:
?明标。
□暗标。
现修改为: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采用暗标:
□明标。
?暗标。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10.8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编制特别说明中第9条
总包服务费:一标段(手术室净化系统工程)按*.86(含税)计入,投标人不得更改;二标段(消毒供应室工程)按74155.71(含税)计入,投标人不得更改。
现修改为:
总包服务费:投标人不得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包服务费的项目价值数字,只需在费率处按3%的费率填入,不按此费率填写按废标处理。
6、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
3 | 企业实力 | 9分 | 1、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 2、上述三证的认证范围中包含:①净化工程和气体工程施工②GC2级及以上医用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③医用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系统+安装的,每项加1分,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记分,满分3分。 3、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产品具有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现修改为:
3 | 企业实力 | 6分 | 一标段: 1、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认证范围包含①净化工程和气体工程施工②GC2级及以上医用压力管道的安装③医用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系统+安装,任意一项的得0.5分,满分1.5分; 2、投标人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认证范围包含①净化工程和气体工程施工②GC2级及以上医用压力管道的安装③医用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系统+安装,任意一项的得0.5分,满分1.5分; 3、投标人取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认证范围包含①净化工程和气体工程施工②GC2级及以上医用压力管道的安装③医用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系统+安装,任意一项的得0.5分,满分1.5分; 4、投标人所投涉及医用气体的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具有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每一项得0.75分,满分1.5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二标段: 1、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7、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
5 | 人员配置及实力 | 3分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管理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的,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2分,人员及专业证书均不重复计分。 2、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备: 一标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略) 净化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1分。 二标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略) 净化类或消毒供应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5)人员业绩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应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和其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
现修改为:
5 | 人员配置及实力 | 6分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管理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满分3分,人员及专业证书均不重复计分。 2、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备: 一标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略) 净化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3分。 二标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略) 净化类或消毒供应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5)人员业绩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应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和其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四、招标文件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五、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枞 (略)
安徽 (略)
2023年10月12日
【澄清公告】枞 (略) 外科综合大楼手术室净化系统及消毒供应室工程(二标段)(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枞 (略) 外科综合大楼手术室净化系统及消毒供应室工程(项目编号:TLGC*)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及修改:
一、相关质疑事项的回复
1、质疑事项一
问:潜在投标人指出本次招标几乎不涉及大量的气体施工。手术室中的气体只有少量的支管道,供应室部分完全没有气体的施工。而本次在招标评分项中却涉及大量气体专项的资料证件。
答:本项目一标段(手术室净化系统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医用气体部分属于本标段工程重点部位,危险性较大,属于一旦出现问题危害极大的重点关注部位。不能仅凭工程数量占比不大就认定该问题不重要。因此招标人对该部分做出适当要求完全符合实际需要,并且该部分属于加分项并不是资格要求, (略) 面上大部分医用气体相关企业均能满足要求,不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考虑到分值安排合理性重新调整相关评分细则,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
二标段(消毒供应室工程)相关评分内容做适当修改,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
2、质疑事项二
问:本次招标中的医疗器械产品如手术室中的无影灯和供应室设备蒸汽发生器的注册证就不涉及到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而招标评分项中却以此为加分项目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招标第三十二条。
答: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
3、质疑事项三
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人员配置及实力--1、投标人拟派出的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管理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的,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2分,人员及专业证书均不重复计分。此项对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人员做出需要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要求过于苛刻。限制性比较大,违背了招标的公平公正原则。
答:该要求与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相对应,属于为保证项目顺利优质完成的正常要求,并且该部分属于加分项并不是资格要求, (略) 面上众多,不存在限制性。考虑到分值安排合理性重新调整相关评分细则,具体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及答疑文件。
4、质疑事项四
问:招标文件的推荐品牌中,需要提供资料的产品,在推荐品牌中只有一家能满足,其他几个推荐品牌均不能全部满足,唯一满足的厂家回复是需要提前报备项目或回复不生产此类产品,没有提前报备的投标单位,厂家均不提供任何资料,此行为涉嫌某投标单位提前操作项目,恶意竞争,有失公平。
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2主要材料要求中明确了对于该问题的处理方式。且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评审项中明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例如检测报告、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所有证明材料),若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给招标人”。请投标人仔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5、质疑事项五
问: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有部分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但是品牌表中没有相关推荐品牌。
答:没有要求推荐品牌即没有品牌的要求,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6、表述不同但质疑问题类似的质疑事项统一执行以上回复。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2.7 合同估算价:*.37元。其中一标段:*.85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二标段:*.5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
现修改为:
2.7 合同估算价:*.44元。其中一标段:*.9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二标段:*.5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
2、原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一标段23万元;二标段6万元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一标段22万元;二标段6万元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37元。其中一标段:*.85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二标段:*.5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 |
现修改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44元。其中一标段:*.9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二标段:*.52元(含暂列金额*.00元(含税)); |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采用暗标:
?明标。
□暗标。
现修改为: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采用暗标:
□明标。
?暗标。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10.8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编制特别说明中第9条
总包服务费:一标段(手术室净化系统工程)按*.86(含税)计入,投标人不得更改;二标段(消毒供应室工程)按74155.71(含税)计入,投标人不得更改。
现修改为:
总包服务费:投标人不得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包服务费的项目价值数字,只需在费率处按3%的费率填入,不按此费率填写按废标处理。
6、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
3 | 企业实力 | 9分 | 1、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 2、上述三证的认证范围中包含:①净化工程和气体工程施工②GC2级及以上医用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③医用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系统+安装的,每项加1分,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记分,满分3分。 3、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产品具有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的每一项得1分,满分3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现修改为:
3 | 企业实力 | 6分 | 一标段: 1、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认证范围包含①净化工程和气体工程施工②GC2级及以上医用压力管道的安装③医用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系统+安装,任意一项的得0.5分,满分1.5分; 2、投标人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认证范围包含①净化工程和气体工程施工②GC2级及以上医用压力管道的安装③医用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系统+安装,任意一项的得0.5分,满分1.5分; 3、投标人取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认证范围包含①净化工程和气体工程施工②GC2级及以上医用压力管道的安装③医用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系统+安装,任意一项的得0.5分,满分1.5分; 4、投标人所投涉及医用气体的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具有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的每一项得0.75分,满分1.5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二标段: 1、投标人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7、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表
5 | 人员配置及实力 | 3分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管理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的,每人得0.5分,本项满分2分,人员及专业证书均不重复计分。 2、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备: 一标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略) 净化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1分。 二标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略) 净化类或消毒供应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1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5)人员业绩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应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和其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
现修改为:
5 | 人员配置及实力 | 6分 | 1、投标人拟派出的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管理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满分3分,人员及专业证书均不重复计分。 2、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备: 一标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略) 净化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3分。 二标段: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金额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略) 净化类或消毒供应类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 (5)人员业绩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应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和其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四、招标文件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五、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枞 (略)
安徽 (略)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