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浦乡人民政府:
《南浦乡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批准实施<漳浦县南浦乡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略) 部调整)>的请示》(浦南政〔2020〕 (略) )文悉。经县政府2020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 (略) (略) 编制的《漳浦县南浦乡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略) 部调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调整范围:现行总规中确定的集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 *** 公顷。
(二)本次调整主要涉及范围:府前大街南侧以南、 (略) 两侧约 *** 公顷的用地。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后的人口与用地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集镇区人口0.75万人。
2.用地规模:乡驻地规划区总面积 ***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 *** ㎡,非建设用地面积 *** 公顷,发展备用地 *** 公顷。
(二) (略) 调整
1.规划 (略) ,并将其东侧用地纳入合并规划为交通设施用地(S),打造南浦乡未来的交通枢纽,兼备服务本地居民和游客 (略) ;同时,将原规划中商住混合用地及其东侧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以满足南浦乡未来发展的需求。
2.将原医疗卫生用地( (略) )调 (略) 用地(社会停车场)。
3.医疗卫生用地( (略) )和社会福利用地( (略) )结合设置, (略) 用地规模扩大为1.35 公顷。
4.将乡政府用地东侧的绿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
5. (略) 以南、 (略) 以东,除高压走廊之外的用地调整为农林用地。
(三)道路系统优化
1. (略) 东移,使原来的两个“T” (略) 口形成十字交叉, (略) 红线宽度为15米, (略) 红线宽度并延 (略) ;
2. (略) 的南段( (略) —— (略) 之间);
3.将原 (略) 西侧的停车场用地向南 (略) 用地,调整后停车场面积为0.45公顷。
(四)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1.将原规划中商住混合用地及其东侧用地调整为商服用地,调整后地块面积为1.92公顷;
2.将医疗卫生用地( (略) )和社会福利用地( (略) )结合设置, (略) 用地面积为1.35公顷。
三、其他规划要求按照《漳浦县南浦乡总体规划(2012-2030年)》、《漳浦县南浦乡总体规划(2012-2030年)局部调整方案》执行。
你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同时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及时编制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指导具体建设,保证规划正常实施。
《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略) 门要做好业务指导。
附件:《漳浦县南浦乡总体规划(2012-2030)( (略) 部调整)》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