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桓仁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需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电子版u盘密封后)递交至桓仁满 (略) ( (略) 桓仁县桓仁镇正阳街01组12栋0单元5-1)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9日09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 (略)
地 址:桓 (略) 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02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佩吉
电 话: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