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等文件要求,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北京中鑫众和矿 (略) 开展了《 (略) 芷村镇下菲秃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现已完成并提交了评估报告(中鑫众和评报〔2024〕第009号),按照相关规定,现将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见附件1)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即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6日。
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3室
联系电话:0873—*
附件:1. (略) 芷村镇下菲秃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附件1: (略) 芷村镇下菲秃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pdf】
附件【附件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