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区 (略) 格桑路新建项目,已由 (略) (略) 以索发改【2017】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略) 条件, (略) 。
二、 (略) 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区地区 (略) 格桑路新建项目施工
2、工程规模:格桑路为南北走向,起始点接317国道,终点顺接规划格桑路,道路全长 * ,红线宽度18米/24米。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给排水及附属工程等。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投标范围为地区发改委《关于 (略) 区 (略) 格桑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那发改基建( * 号)文 (略) 建设内容。
4、标段划分:/标段。
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在 (略) 自 (略) (略) http:/ *** 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日至 * 日,在 (略) 自 (略) (略) http:/ *** 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15时00分,地点为 (略) 区建 (略)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 同时在《 (略) (略) 》上发布。
八、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
本项目已按“营改增” (略) ,各投 (略) 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 (略) 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 (略) 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略) 《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藏建市管【 * 号)的规定要求。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关区太 (略) 紫茵阁2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电 话: ***
日期: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