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临港经济产业园高店村地块新建标准化厂房建设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四川 (略)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大发改(2023)197号 | ||||
建设地点 | (略) 大安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总占地面积约16541㎡,拟新建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083.58㎡,并建设道路、管网、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969.2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监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3.009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2-04 00:00至2023-12-0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2-04 00:00至2023-12-0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一、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为:13.009万元。二、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员资格证书截图;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1)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和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略) 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以上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com,如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内未将投标文件发至此邮箱,则视为放弃申请。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定标方式按川发改规[2023]395号规定确定。吴名扬,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吴名扬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