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
公示日期:2022年9月21日至9月22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猴石粮库建设项目 | (略) 东丰县猴石镇 | (略) | 总占地面积*.72m2,总建筑面积5976.39m2,主要内建设容包括烘干塔、平仓房、锅炉房灰渣暂存间、扦样器罩棚、综合办公用房等。新建500t/d烘干塔1座,1台10t/h生物质热风炉。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吨,仓容*吨。总投资4025.*元,环保投资*元。 | 吉林省实丰 (略) | ①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水暂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待猴石 (略) 覆盖后,接入猴石 (略) ,排入猴石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废气 冬季采暖使用电锅炉,粮食烘干使用1台10t/h燃生物质热风炉,热风炉安装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的烟气经15m高烟囱排放,确保SO2、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窑炉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油烟排放标准要求(2mg/m3)。 对地面粮食装卸处进行围挡;粮食筛分封闭进行;振动清理筛及传送带密闭,振动筛自带过滤袋,降低粮食下泄口的高度,粮食下泄处设围挡,在设备连接处加密封垫或密封胶。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及时清扫收集装卸过程中产生的轻质飞扬物,禁止大风天气作业;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③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对产噪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使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 原粮杂质外卖做饲料,生物质灰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防雨、防渗、防扬散)封闭的暂存间内,用作农肥,餐厨垃圾、食堂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布袋及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及机修固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