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略) 一批报废资产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4]哈产交SW215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08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标的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本次整体转让的一批报废资产,现存放于: (略) 尚志大街927号,具体标的详情咨询转让方。 2、转让底价:(略).00元。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最终以移交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4、转让的标的已达报废等情况,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 | |||
标的名称 | ????????????????????????????????????? (略) (略) 一批报废资产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 | ???????????????????????????????????????????????????(略).0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略).0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9-26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 (略)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利朋评报字【2024】第7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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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 (略) 出具的黑利朋评报字【2024】第78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本次转让的范围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充分考虑对标的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现 (略) 况、环境(包括不限于标的存放地的环境、所 (略) 环境、 (略) 口)有无水电汽源等状况,做好相应的施工措施。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仔细、认真勘察,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做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 (略) 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4、哈尔滨产 (略) 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但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哈尔滨产 (略) 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作为哈尔滨产 (略) 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证。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转让方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5、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应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需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32N 注册地: (略) 尚志大街927号 法定代表人:高海涛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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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信息披露 | 首次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条件,重新公告。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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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与哈尔滨产 (略) 无关。 2、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如有不足部分受让方须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标的交割单》。 5、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6、受让方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等工作时须确保房产基础、房屋顶部支架等设施完整性、安全性,不可破坏存放地墙体、门窗及周边公共环境设施等,如需破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在负责转让的标的的拆解、拆卸、运输、搬 运等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并按要求的时限完成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等工作。受让方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 (略) 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2、受让方负责拆解、拆卸、运输、搬运等工作时对转让 (略) 置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受让方应当保证,如标的涉及电器、电子设备等内容,受让方在成功受让该标的后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 (略) 置。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 (略) 络竞价前请详细阅 (略) 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4-10-25 09:00 至 2024-11-8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 (略) 站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尔滨产 (略) 提交有效报名材料(以下材料适用于所有项目,如转让方有特殊要求,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协议书(样本附后)、声明书(样本附后)、现场查看确认书等其他公告附件内容等转让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具体报名程序可咨询项目联系人。 3、报名审核:意向受让方在系统提示审核通过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4、系统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成保证金账号,存入保证金后,系统端需点击保证金查询后方可竞价。 |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略).00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5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24年11月11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此项目的服务费收费比例以此为准:报废车辆转让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款的5%进行收取;其余项目成交金额在(略)元(不含)以下的,不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在(略)元(含)以上的,按照成交金额的5%收取服务费。上述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如系统提示的服务费与实际服务费不一致的,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2、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算价款过程中冲抵标的部分成交价款。 3、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成交价款和服务费,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至哈交所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签订《标的交割单》,并按约定时间对标的进行交割。标的报废完毕后,受让方应当向哈交所出具报废国有资产回收证明。 5、意向受让方未成功受让标的的,哈尔滨产 (略) 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 (略) 无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 (略) 尚志大街927号。按转让方要求,由 (略) 置的标的 (略) 置,大部分标的为医疗器械,因此受让方须具备医疗器械回收相关资质方可报名。在现场踏勘环节中,受让方需向转让方出具具备医疗器械回收相关资质的证明,须经转让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冯先生,(略)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451--(略)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抚顺街1号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