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龙湖区 (略) 医共体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 (略) 住院大楼病房修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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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4-*
传 真: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龙湖区 (略) 医共体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 (略) 住院大楼病房修缮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龙湖区 (略) 医共体集团 |
建设地点 | (略) 龙湖区新溪街道新文路东侧 |
环评机构 | 汕头 (略)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杨梅青/杨梅青/黄佳丽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内已建 (略) 楼的原有结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拆除原有90张病床位,新建100张病床位,并建设污水处理站,地下调节池及事故应急池、地下泵房水池等配套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肠胃机、四维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彩超)、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压力蒸汽灭菌器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及封闭式隔音、绿化等措施 2、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H=15m) 3、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 (略) 新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次酸钠包装物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