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环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略) 地块位于 (略) (略) 青云街道银河学府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7.#°,35.#°),占地面积#.6m2(约17.2亩)。
调查地块东侧为银河 (略) ,南侧为公岭村,西侧为公岭村,北侧为银河幼儿园。
地块历史上为 (略) 农用地,于2011年 (略) 仓库(拟用来物流),一直未使用,空置至今;地块北侧有看守人员历史住房, (略) 域空置,至今未建设任何建筑。
调查地块土地利用性质为农用地,拟建设 (略) ,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资料分析,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中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可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张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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