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8日甘肃永润煤 (略) 向我局提出110千伏达溪变至110千伏安家庄煤矿 (略) 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草局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110千伏达溪变至110千伏安家庄煤矿 (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建设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110千伏达溪变至110千伏安家庄煤矿 (略) 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甘肃永润煤 (略)
三、批准单位: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使用林地位置:灵台县中台镇康家沟村、东王沟村,蒲窝镇关庄村,新开乡下周村。
五、使用林地情况
1.使用林地面积:合计0.0333公顷,优势树种为刺槐。
2.林地权属:拟永久使用中台镇康家沟村集体林地0.0054公顷,东王沟村集体林地0.0236公顷;蒲窝镇关庄村集体林地0.0003公顷;新开乡下周村集体林地0.0040公顷。
3.使用林地地类:拟永久使用乔木林地0.0333公顷。
4.使用林地森林类别:拟永久使用国家二级公益林0.0176公顷,地方公益林0.0157公顷。
5.林地保护等级:拟永久使用Ⅱ级保护林地0.0176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157公顷。
6.使用林地类型:拟永久使用防护林地0.0333公顷。
7.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拟采伐林木34株,采伐蓄积4立方米。
六、使用林地用途: (略) 塔基
公示提示:
本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林地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示期间向灵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电话093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