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宣办字〔202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9-6-2号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察报告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推进不够有力,2018年以来, (略) 办理案件实践数量少,截至督察,仅办理了33件,6家办案部门中,农业农村2件、住房城乡仅办1件,自然资源、水利部门均未主动开展线索筛查,也未办理任何案件,导致2021年、20 (略) 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该项目得分率不高。
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为:1.积极参与关于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工作有关政策要求、管理规定、案件办理工作规程的培训;2. (略) (略) 、市住房和 (略) 、市 (略) 、 (略) 、 (略) (略) (略) 等六部门,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完成2024年办案任务数。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队#能力建设。2024年7月17日,问题整改牵头单位组织召开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业务培训会议, (略) (略) 、市住房和 (略) 、市 (略) 、 (略) 、市林 (略) 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人员认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重点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损害线索摸排收集,及时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相关工作,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