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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润源水质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桃园、龙门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DZZZ-*)
一、内容:
原公告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货物及相应技术服务的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
用山东”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
5.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货物及相应技术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含在建、在施、中
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以往的类似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
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
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经理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
则投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
用山东”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
7.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原县润源 (略)
地 址:平原县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州 (略)
地 址: 平原县贺家行北区北门西侧 107 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534-*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