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昭苏农村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三期)一标段(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昭苏农村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三期)一标段(EPC)已由以昭发改项目〔2022〕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买达尼亚提·萨布尔汗,招标人为昭苏县水利局,代理机构为新疆博峰鑫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昭苏县
2.项目规模:主要完成灌区夏塔总干渠3.35km、一分干渠5.75km,建筑物14座,其中水闸9座,桥涵2座,沉砂池1座,纳洪口2座并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 | 伊犁州昭苏农村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三期)一标段(EPC) | 92 | 4755.0 | 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及岩土勘察(初勘及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水文、水资源、地质、环境保护、节能、稳评、安全、水土保持、矿产压覆等全部专项专题报告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等服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报送管理系统办理进疆报送通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设计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水利工程)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1月21日至2023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5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昭苏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博峰鑫泰 (略) |
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健康街180号 | 地址 | (略) 达达木图乡达达木图村友谊街43巷29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 系 人: | 李晓峰 | 联 系 人: | 郑晓萍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com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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