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为老服务站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1日
一、招标条件
(略) 静海区胜利南路为老服务站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招 (略) 静海区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包括静海区胜利南路为老服务站运营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6:30时,在 (略) (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国内)。招标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开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天津森淼支行,银行帐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603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603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3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静海区民政局
地 址: (略) 静海镇胜利北路19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人:杨晓彤、王洁、周倩、常柳、孙亚萌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机构名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