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 (略)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上报古浪 (略) 红色景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略) 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古城发〔 * 〕42号)收悉。根据甘 (略) 有限公司出具的《古浪 (略) 红色景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略) (略) 评审报告》的报告(甘新产咨〔 * 〕 * 号),由禾 (略) 有限公司编制的《古浪 (略) 红色景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略) 性研究报告》,符合国家和 (略) 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略) 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要求。经研究,原则同 (略) 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 (略) 性:该项目将有机串联 (略) 、龙泉公园、新时 (略) ,实现文化、休闲、观光、购物巧妙衔接,有效提 (略) 综合接 (略) 品位,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该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建设实际,已由 (略) 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且符合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 (略) 性。
二、项目名称:古浪 (略) 红色景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 -01- ***
四、建设单位:古 (略) (略)
五、建设地点: (略) 龙山路东侧、公园路南侧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停车位34个,建设主干路 * 米,同步配套建设铺装、亮化、绿化、景观、水系、供暖、供气等附属工程及座椅、路灯、垃圾箱等附属设施。
七、建设工期:8个月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 万元,资金来源计划通过申请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筹措解决。
九、项目节能: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推荐的节能方案。
十、招标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 (略) 公告第63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 (略) 令第16号)、《国家 (略) 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 * 〕 *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 * 〕 * 号) (略) 。
接文后,请据此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审批等前期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同时,请抓紧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古浪县 (略)
* 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