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关于2023年4月17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宾川县鑫 (略) 玉米烘干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宾居华侨农场
建设单位:宾川县鑫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原大理州宾川县宾居华侨农场(九队),原项目始建于2009年8月,占地面积6145㎡,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7%。原项目建有葱干加工车间1100㎡,葱酥加工车间550㎡,仓库500㎡,凉棚800㎡,生活办公用房180㎡;建有葱酥生产线1条、脱水葱干葱叶葱片生产线1条,设计生产能力为加工处理鲜葱7000t/a,生产葱酥、葱叶、葱干、葱片等脱水农产品1500t/a。
该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改扩建:①在原葱干生产车间内的东部约500㎡空置区新建玉米粒烘干生产线1条,保留该车间原有1#烘干窑(烘箱20个)共用于原项目与本扩建项目(注:原葱干车间车间建筑面积1100㎡,但实际仅使用其中约600㎡,尚有约500㎡为空置状态,因此本改扩建项目不再新建生产厂房,使该空置区域得到有效利用);②将原有1100㎡杂物间改建为烘干区,新建2#烘干窑(烘箱14个及配套风机)、3#烘干窑(烘箱14个及配套风机)、4#烘干窑(烘箱20个及配套风机);③拆除原有4t/h燃煤锅炉,在原1#烘干窑西侧新建2台生物质热风干燥炉,在原锅炉房位置新建3台热风干燥炉,共新建5台热风干燥炉;④依托工程:改扩建项目与原项目生产周期错开、不同时运行,因此依托原有生活办公区、仓库可行,不再新建;另外,原料暂存、生产固废(玉米芯、燃烧炉灰渣)的临时堆存依托原有已建800㎡凉棚;⑤环保工程:改扩建工程拟针对原1#烘干窑西侧新设的2台热风干燥炉建一套袋式除尘装置及1个15m高排气筒、针对原锅炉房位置新设的3台热风干燥炉建一套袋式除尘装置及1个15m高排气筒;脱粒机安装1套布袋除尘设施;原有环保设施中,除锅炉废气处理设施随锅炉拆除外,其余均保留不变,改扩建工程生活废水依托原有隔油器、化粪池处理收集。
建设内容和规模:1、建设日加工10t玉米粒烘干生产线1条,计划生产烘干玉米粒1000t/a;2、拆除原有4t/h燃煤锅炉,新建5台生物质热风干燥炉供热,并新增3个烘干窑。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24%。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粉尘、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过程无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期无废水产排。
2、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因不进行开挖、土建,施工期扬尘产生量较小,且在已建厂房内作业,因此扬尘无组织排放量也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保养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产噪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施工机械尽量与厂界保持距离,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夜间及午休时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施工车辆出入点应该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少量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砖、废彩钢瓦等,可回收的已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已清运处置;设备包装废料多为纸箱、木板、塑料袋等,均为可回收废物,已回收利用或外卖;原锅炉已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已拆除,然后交由专业废旧锅炉回收单位处理;施工人员不在厂区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很少,已收集至厂区垃圾桶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依托项目区原有雨污分流管沟;
②生活污水依托使用原有隔油器及20m3化粪池处理收集,定期委托清粪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清运周期不超过每33天一次,避免漫溢情况发生,同时建立清运台账;
③原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变更为利用已建600m3三级沉淀池收集后委托清粪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对1#烘干窑配套的2台烘干炉安装一套袋式除尘装置和1个15m排气筒(1#)、对2#、3#、4#烘干窑配套的3台烘干炉安装一套袋式除尘装置和1个15m排气筒(2#),处理后的废气经对应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将脱粒机安装在封闭生产车间内,同时在脱粒环节的脱粒机上安装袋式除尘设施一套收集粉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8%;
③做好员工卫生防护措施,发放劳保用品如防尘口罩、手套等。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性能,使之减少噪声排放;
②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并安装基座减震装置;
③在位于西北角的生物质热风干燥炉放置区(原锅炉房)靠近西厂界、北厂界的区域加装隔音棉或隔音板;
④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夜间不进行脱粒加工生产,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人工拣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杂质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定期部门清运处置;应使用封闭垃圾桶规范收集,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避免引起蚊蝇孳生、恶臭等二次污染;
②脱粒过程产生的干玉米芯应封装在编织袋内,暂存于原有已建凉棚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然后及时外卖生物质燃料生产厂做生产原料;
③热风干燥炉产生的灰渣应封装在编织袋内,暂存于原有已建凉棚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然后及时赠送或外卖当地农户拉运至田间作为肥料利用;
④热风干燥炉收集粉尘理化性质与灰渣基本一致,清理后应封装在编织袋内,暂存于原有已建凉棚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然后及时赠送或外卖当地农户拉运至田间作为肥料利用;脱粒环节收集粉尘清理后应封装在编织袋内,暂存于原有已建凉棚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然后与干玉米芯一同外卖生物质燃料生产厂做生产原料;
⑤生活垃圾依托原项目生活办公区已有垃圾桶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建设单位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已签订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书。
公众参与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经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大理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略) 罚没收入专用收据。
四、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72-*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金牛镇建青巷33号)
联系人: 周爱军 ?孔敬玲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