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2023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沙河流域)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2023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沙河流域)已由阜平县人民政府以阜政【2023】190号批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农业农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农业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阜平县2023年河道清淤整治项目(沙河流域) 建设地点:阜平县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沙河流域中的3个乡镇共 22 处淤积位置进行河道清淤治理,治理长度约#m,理方量 #m3。治理后加大该段河道行洪断面,提高河道泄洪能力。 计划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2 09:00至2024-10-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和E招冀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14时00分,地点为: (略)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E招冀成 (略) http://**)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阜平县中兴街 联系人:杨岚 电话:0312-# 招标人:阜平县农业农 (略) 地址:阜平 (略) 联系人:蔡子龙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农业农 (略) 电话:0312-#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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