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川县乌石镇沙井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川县乌石镇沙井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地点:#川县乌石镇沙井村的马安岭
建设单位:#川县 (略)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2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