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校园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纵深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面向社会公众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有关“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问题和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违法行为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校园餐”经营主体采购、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的:①超过保质期。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③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⑥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3.“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4.“校园餐”经营主体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5.“校园餐”经营主体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责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未向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承诺的内容;
6.“校园餐”经营主体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7. (略) 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
(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三类对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不完善,校长负责制、食品安全副校长制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等执行不严格,落实“ (略) +明厨亮灶”、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等措施不得力,校园食品安全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缺位等问题。
(三)膳食经费管理问题
学校食堂财务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未实行专账核算、未设立食堂银行专户并规范使用、收支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饭菜质次价高、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期末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教职工就餐同质不同价和免费吃学生餐等问题。 (略) 虚报、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用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贴补贴、招待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经营管理方面问题
学校食堂建设不达标,招投标弄虚作假、违规确定校外供餐单位,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不规范、以包代管、层层转包、向食堂承包单位或供餐单位摊派费用、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略) 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五)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问题
学校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方面不规范、不安全、不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执行不严格,“三防”设施不到位,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造成大肠杆菌污染或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等问题。
二、举报奖励
经查证属实并作 (略) 理决定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和奖励程序等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市 (略)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三、举报方式
(一) (略) 场 (略)
举报电话:*,0854-*
举报邮箱:hsxsjj2022@163.com
信函举报地址:惠水县涟江 (略) 37号( (略) 场 (略) 办公室)
邮政编码:*
(二)惠 (略)
举报电话:0854-*
信函举报地址:惠水县城 (略) (略) 办公室
邮政编码:*
(略) 场 (略) 惠 (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