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辆维修维护项目(3年供应商)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招标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项目投资额为12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车辆维修维护项目(3年供应商);
2.2项目编号:XJJZZB-*;
2.3项目地点: (略) ;
2.4招标内容:车辆维修维护包括4个部分:公务车辆维修、配送车辆维修、车辆轮胎、车辆装潢(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2.6服务期限:3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服务标准: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的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以上证书或在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行贿、失信行为主体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单位名称、法人姓名、行贿三项需同时查询)。“天眼查”企业信用无失信违法违规记录、法人关联性查询结果。
3.5其他: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③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④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⑤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①营业执照;②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以上证书或在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至少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⑤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无审计报告可提供承诺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至少一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套,按顺序装订成册,缺一不可,资料不齐全者,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以上证件资料审查齐全且有效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现场查询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如若查询结果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将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及方式: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纸质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9楼917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 (略)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久质工程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