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供应商:无
成交金额:无
成交理由:同意
项目名称 |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金工实稳、外观整洁、设施齐全; 4、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购买的相应保险,且在服务期间各种保险在有效期内其中; 5、企业对车辆行驶安全负全部责任,车辆在接送往返途中若发生车辆事故,由企业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期间,有专人负责受理业务相关的咨询; 2、接投诉快速回应,24小时内回应投诉 (略) 理; 3、用车期间,保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违章被扣等原因无法发车等的异常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企业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1小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用户用车服务。企业应当在收到用户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 4、提供的车辆故障率超过10次、或无法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或迟到次数超过10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租赁费用 人数小于50人,派车1辆,往返费用为530元;人数50至100人,派车2辆,往返费用为530*2=1060元。预估小于50人的往返天数为18天,派车18辆;预估50至100人的往返天数为37天,派车74辆;预估总价为530元/趟*92趟=*元。(注意:若学校放假补课安排有变,个别发车日期可能调整,则以实际发车数量计价) 按单价分两次结算费用,结算费用=实际使用天数*单价。于12月初结算9月至11月的费用,下学期结算剩余费用(企业应及时开出税务发票、行程确认单交由采购人)。若因采购方原因,提前取消合同,则结算费用=已完成的运输任务*单价*1.1倍,结算时间同上。若因企业方原因,提前取消合同,则结算费用=已完成的运输任务*单价*0.9倍,结算时间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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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