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镇、白鹤镇人民政府: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 (略) 农业农村委关于< (略)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府办发〔2021〕19号)、《 (略)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考核奖励办法》(青农委〔2022〕79号)以及《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清算(第三批)的函》(青农委〔2024〕235号),现下达金泽镇、白鹤镇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 (略) 级补贴资金883.(略)元(详见附件),各镇涉及资 (略) 对镇基本建设专项转移支付。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出科目列“(略)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清算下达表(第三批)
(略) (略)
2024年10月24日
- 相关附件
- 青财农(2024)1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