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 有限公司于 *** 在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市 (略) 2017年至2018年春节、 (略) 项目(CLPSP16GZ06ZC77) (略) ,因招 (略) 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 (略) 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页“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 日至2016年9月 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更正为:“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 日至2016年9月 2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略) 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页“九、投标截止时间: * 日9时30分” 更正为:“九、投标截止时间: * 日9时30分”。
3.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页“十一、开标时间: * 日9时30分。”更正为:“十一、开标时间: * 日9时30分”。
4. 更正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32页格式七投标分项报价表中: “序号1产品名称:纯正花生油;规格型号:150ml/瓶;”更正为:“序号1产品名称:纯正花生油;规格型号:1.8升/瓶”; “序号2;产品名称:丝苗米;规格型号:150g/袋”更正为:“序号1;产品名称:丝苗米;规格型号:10公斤/袋”。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 09:30
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 (略) 市 (略)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
(二)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尹小姐
联系电话: *** 、750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特此公告。
(略) 有限公司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