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2024年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阳县2024年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在曲阳县 (略) 进行备案,项目业主为河北交投 (略) ,代建+监理人为河北 (略) ,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北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位于曲阳县,涉及嘉禾镇、路庄子乡、齐村镇、文德镇、下河镇、庄窠乡、晓林镇、燕赵镇、孝墓镇共9个乡镇,共涉及37个子项目。
2.2建设内容:曲阳县2024年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建设项目总规模预计#亩,预计新增耕地#亩。主要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勘测、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立项、施工(包括设备采购)、工程验收、农作物种植、拍照及指标入库、配合项目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进度、环保等向招标人负责。
2.4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5工程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略) | 总规模(亩) | 标段 |
1 | 曲阳县文德镇中河流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209.42 | 1标段 |
2 | 曲阳县文德镇东河流村和文德西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461.20 | |
3 | 曲阳县文德镇文德北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439.67 | |
4 | 曲阳县文德镇慈顺村和杜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300.97 | |
5 | (略) 庄子乡杨庄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421.24 | |
6 | (略) 庄子乡东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418.04 | |
7 | (略) 庄子乡王羊村等五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688.90 | |
8 | (略) 庄子乡曹家町村和尚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448.81 | |
9 | (略) (略) 庄子村和水洼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372.44 | |
10 | (略) 庄子乡赵羊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804.23 | |
11 | 曲阳县嘉禾镇仝东旺村等九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1334.53 | |
12 | 曲阳县嘉禾镇高门屯村和冉家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301.64 | |
13 | 曲阳县嘉禾镇塔头村和南杏树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524.84 | |
14 | 曲阳县下河镇刘家马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319.57 | |
15 | 曲阳县下河镇刘家岸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302.04 | |
16 | 曲阳县下河镇董家马村等六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491.94 | |
17 | 曲阳县下河镇宿家庄村和占里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573.77 | |
18 | 曲阳县下河镇铺上村等六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660.90 | |
19 | 曲阳县文德镇西诸侯村和东诸侯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261.06 | |
20 | 曲阳县下河镇陈家町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337.02 | |
21 | 曲阳县晓林镇杜家庄村和中佐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465.36 | 2标段 |
22 | 曲阳县晓林镇孟王化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245.21 | |
23 | 曲阳县晓林镇钟家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271.07 | |
24 | 曲阳县晓林镇店头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497.94 | |
25 | 曲阳县晓林镇寺南庄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630.76 | |
26 | 曲阳县晓林镇辛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323.30 | |
27 | 曲阳县齐村镇北雅握村和南雅握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367.46 | |
28 | 曲阳县齐村镇齐村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 | 低山丘陵 | 388.54 | |
29 | 曲阳县齐村镇齐村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一 | 低山丘陵 | 441.50 | |
30 | 曲阳县孝墓镇等三个乡镇北孝墓村等六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1049.04 | |
31 | 曲阳县下河镇刘家马村和庄窠乡洪山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低山丘陵 | 682.00 | |
32 | 曲阳县燕赵镇管头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539.97 | |
33 | 曲阳县燕赵镇南管头村等六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265.70 | |
34 | 曲阳县燕赵镇北管头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 | 平原 | 361.54 | |
35 | 曲阳县燕赵镇北管头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一 | 平原 | 391.92 | |
36 | 曲阳县燕赵镇西么罗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382.78 | |
37 | 曲阳县晓林镇高庄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 平原 | 482.99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资质要求:
勘测、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企业业绩要求:
勘测、设计业绩:近3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个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勘测、设计业绩【勘测、设计业绩包括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其中勘测设计的工作内容)或单独勘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近3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个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业绩【施工业绩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所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体现其施工的工作内容)或单独施工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勘测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土工程或测绘或地理信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元(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不曾在土地整治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土地整治合同被解除。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勘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4)投 (略) 于投标禁止期。
3.7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只允许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活动,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2024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河北交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河北CA或河北交投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 (略)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录“河北交 (略) ”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 (略) 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 (略) ”和“河北交 (略) ”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 (略)
地 址:河 (略) (略) (略) 186号5A创业咖啡俱乐部3011室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0311-# #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远东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与时光街交叉口东南角世纪公馆20楼
联系人:刘世晓 赵毅 王莎
电话:#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