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安泽县城区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信息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安泽县城区集中供热(新增热源)项目
地点: (略) 安泽县城
建设单位:安 (略)
调试日期: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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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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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