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场的需求,福泉厦 (略) 拟投资* (略) (略) 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内建设福泉厦 (略) 福泉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福泉厦 (略) 福泉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年产40000吨三元材料前驱体生产装置,同时配套相应的公辅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各种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项目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如下:
硫酸锰投料粉尘:在配料车间进行硫酸锰溶液配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投料粉尘,投料粉尘中含有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以Mn计),产生的投料粉尘经2套集尘罩收集进入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可达到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配料车间各储槽废气及酸溶釜废气:配料车间各储槽废气及酸溶釜废气包括稀酸储槽废气、微孔再生酸槽废气、氨水储槽/配制槽废气以及酸溶釜废气,各储槽废气及酸溶釜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进入1套喷淋塔(一级稀硫酸洗涤+一级水洗)(治理设施编号:TA002)处理后,氨可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7)排放。
(3)沉淀反应工序废气、氨水储槽废气、稀酸储槽废气及微孔再生酸槽废气:沉淀反应工序废气、氨水储槽废气、稀酸储槽废气以及微孔再生酸槽废气经密闭管道进入喷淋塔(一级稀硫酸洗涤+一级水洗)(治理设施编号:TA003、TA018)处理后,氨可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由2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4)排放。
(4)陈化、离心洗涤工序废气及氨水高位槽废气:陈化、离心洗涤工序废气和氨水高位槽废气经密闭管道进入喷淋塔(一级稀硫酸洗涤+一级水洗)(治理设施编号:TA004、TA019)处理后,氨可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排放限值要求。由2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
(5)烘干废气:1#生产车间的烘干废气经12套滤筒除尘器+1套喷淋塔水洗处理后,2#生产车间的烘干废气经12套滤筒除尘器+1套喷淋塔水洗处理后,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锰及其化合物可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排放限值要求。由2根25m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3、DA006)排放。
(6)烘干料仓废气、筛分料仓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共设有料仓24个(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各设料仓12个),各料仓均设有排气口,排气口会产生少量粉尘,产生的粉尘经各料仓仓顶配套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7)水处理车间废气:水处理车间废气包括氨水储槽废气、氨水回流罐废气、稀酸储槽废气、浓硫酸储槽废气、稀酸配制槽废气及脱氨尾气。各储槽废气、脱氨尾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喷淋塔(一级稀硫酸洗涤+一级水洗)(氨去除率≥98%,硫酸雾去除率≥98%)处理后,氨可达到《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 864-2022)表2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8)排放。
(8)燃气锅炉烟气:项目锅炉房设有2台10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气锅炉烟气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经2根27m高烟囱(排气筒编号:DA009、DA010)排放。
2、水污染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项目运行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统一收集后集中交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气化器、离心机、板框压滤机、振动筛、空压机、风机等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基础减震、出口设置消声器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按本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配套完善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所以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本公告附件1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查阅;也可到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本项目及本项目选址所持的态度;②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③提出你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项目采用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和网络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网络公众意见征询表可下载附件2进行填写。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或者直接写信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也可将意见发至邮箱Zhang.*@*xtc.com。
建设单位名称:福泉厦 (略)
联系电话:0854-*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 (略) (略) 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贵州 (略)
联系电话:0851-*
联系人:王工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福泉厦 (略) 福泉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