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年产五金配件#件、热熔胶机#台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 (略) (略) 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 (略) (略) 霞美镇滨 (略) 锦仙大 (略) 。项目总投资#,占地面积70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平方米,从事五金配件、热熔胶机的加工生产,设计年产五金配件#件、热熔胶机#台。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霞美镇滨 (略) 锦仙大 (略)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名称:泉州 (略)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略) 年产五金配件#件、热熔胶机#台项目项目选址于 (略) (略) 霞美镇滨 (略) 锦仙大 (略) ,符合当地城镇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可相容,选址合理可行。项目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 (略) 理后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略) 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可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会改变 (略) 的环境功能属性。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能 (略) 域内平衡。因此,在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年产五金配件#件、热熔胶机#台项目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年产五金配件#件、热熔胶机#台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 (略) (略)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