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政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
图克镇规划五街(规划七路至内环北路段)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乌审旗图克镇(图呼勒岱嘎查)。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75040平方米,规划五街(规划七路至内环北路段),起点与规划七路相连,终点与北环路段相连,道路中心线全长1876米,道路红线宽40米(5m绿化带+3m人行道+24m车行道+3m人行道+5m绿化带);道路车行道结构层67cm;人行道结构层22cm;道路配套污水管网1500米,雨水管网1500米,电力管网1500米,绿化14103平方米,路灯86基。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546万元。
资金来源为:以争取债券资金为主,不足部分按比例列入旗财政预算。
项目建设期:本工程规划周期为2023年4月-2024年9月。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责任)单位: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公示单位: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晓英
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中 (略)
联系人:钱宏涛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