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经 (略) (略) 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重新招标)澄清、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5003《霞浦县经 (略) (略) 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重新招标)》答疑、澄清、修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质疑1:本项目系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文件“资信评分标准”中“企业资质资格”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 (略) 政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这里对于设计资质的要求不合理,本项目既没有燃气工程主体内容,也没有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内容,设置要求“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明显存在偏离条款,质疑是否是提高资质加分条件,量身设定条款限制投标人的情况。 建议: (略) 政部分主要为“道路工程”的实际情况,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综合*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 (略) 政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质疑2:本项目系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不具备特殊的专业技术难度,招标文件“资信评分标准”中“项目管理机构”要求:“设计 (略) (略) 专业管理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②建筑设计专业管理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③建筑结构设计管理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上人员均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以上人员均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加1分;以上人员中建筑或建筑结构专业管理人员为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再加1分。本项满分3分。”这里其中的第①项设定存在质疑,目前“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未正式实行注册”,第①项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作为加分项”明显不合理,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设定情形,不符合招投标规定中“公平公正”的原则。 建议:设计 (略) (略) 专业管理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出的设计 (略) (略) 专业管理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 或 具备(道路工程)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资格;②建筑设计专业管理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③建筑结构设计管理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以上人员均为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以上人员均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加1分;以上人员中建筑或建筑结构专业管理人员为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再加1分。本项满分3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修改如下:
29 | 4.1.5 | 投标保函、保险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 提交时间:2025年1 月21 日9时00分00秒前 提交地点: (略) 开标大厅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 (略) 2层) 密封要求:无需密封。①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无须密封,招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时间:2025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