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近海镇水利建设管材采购(第二次)
货物招标文件
编 号:QDSQT ***
招 标 单 位: (略) 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项 目 名 称: 2015年度近海镇水利建设管材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方桂圆 (略)
日 期: 2015 年 5 月 20 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代
理
单
位
编制人:黄勤学、 * 琴 日 期: 2015年 5 月 20 日
复核人:冯建敏
编制单位(盖章): (略) 方桂圆 (略)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日 期:2015年 5 月 20 日
招标人(盖章): (略) 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备
案
单
位
(略) (备案章):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略) 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2 招标人地址 (略) 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3 项目名称 2015年度近海镇水利建设管材采购
4 货物名称 PVC管(含管配件)(推选品牌:公元、三德、日丰、金德、中财)
5 交货地点 (略) 市近海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6 交货日期 2015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
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8 资金来源 镇财政拨款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及资格后审审查文件
10 (略) (略) 踏勘
11 投标保证金 金额:7000元人民币
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提交时间:2015年 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12 投标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法
13 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答疑 (略) 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 5 月 26 日 17 (略) 人提出澄清要求。
邮箱: * 63.Com
15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6 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提交地点: (略) 市公 (略) 开标室( (略) 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
17 开标会 开标时间:2015年 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市公 (略) 开标室( (略) 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
18 评标标准及方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19 履约担保金额 金额:3万元人民币
20 投标样品 投标时必须提供0.5米长DN200的PVC管及外直接样品,样品上必须清晰的标注制造企业名称或商标鉴别标志。
不提供样品者,其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21 招标代理人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略) 方桂圆 (略)
地 址: (略) 市人民中路720号(综合楼6楼)
联系人: * 琴 联系电话/传真:0513— ***
特别提示:
①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略) 上公示。
②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项目总说明
1.1项目名称:2015年度近海镇水利建设管材采购;
1.2货物名称:详见《货物技术采购及需求一览表》。
2、 资金来源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前 (略) 述, (略) 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 (略) 分《资格后审审查文件》;
3.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4.1 (略) (略) 发生的费用。
5、 (略)
5.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 (略) (略) 及 (略) 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 (略) (略) 的资料。投标人 (略) 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 (略) 的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数据,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5.3 经招标人的允许, (略) (略) , (略) 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 (略) 的责任和风险;
5.4 如果投标人认为 (略) 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 (略) 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 (略) 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材料供货合同;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表式;
6.2 除6.1内容外,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在“ (略) 市公共资 (略) ”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 (略) 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 (略) 文件后, (略) (略) 有内容,如 (略) (略) 后有疑问的须在前附表第14项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略) (略)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略) 文件 (略) 资料, (略)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 (略) 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略) 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 5 月 26 (略) 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 (略) 市公 (略) 指定邮箱( * 63.com)。 (略) (略) 必要的澄清, (略) 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 )“答疑公示”栏目上公布。 (略)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
7.2 (略) (略) 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略) 人对有关问题 (略) 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 (略) (略) 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招标文件的修改报 (略) 备案后,将在“ (略) 市公 (略) (网址:http:/ *** )“答疑公示”栏目及“中国 (略) ”(网址:http:/ *** )“采购与招投标”栏目上发布。 (略)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在“ (略) 市公 (略) ” (网址:http:/ *** )“答疑公示”栏目及“中国 (略) ”(网址:http:/ *** )“采购与招投标”栏目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
8. (略) 文件的澄清、修改、补 (略) 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略) 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和 (略) 有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数据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及投标保证金组成:
10.1资格审查资料主要内容(详见 (略) 分)。
10. (略) 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投标函;
(4)投标货物价格总览表。
(略) 文件中提供的格式,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
10.3 投标保证金
10.3.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略) 分。
10.3.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采用 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为 (略) ;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略) (略) : (略) (略) — (略) (拨款专用);帐号: *** ;
10.3.3对投标保证金汇票的具体要求:
(略) 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 (略) ”(建行除外);
(2)银行汇票上, (略) 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 (略) ”“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 (略) 汇票专用章, (略) 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除外)。
(略) 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 (略) 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3)华东三省一市除 (略) 汇票——⑴收款人为“ (略) 预算收入专户”;⑵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⑶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ⅹⅹⅹⅹⅹ”印章(ⅹⅹⅹⅹⅹ (略) 号);⑷投标单位在 (略) 省、 (略) 省、 (略) 省、 (略) (略) 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 (略) 。
(4)其他( (略) 、 (略) 、 (略) 、 (略) 等)汇票——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 (略) (略) 申请结算”或“ (略) (略) ”等字样。
注意:
(1) (略) 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2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 (略) 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10.3.4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略) 文件而作无 (略) 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10.3.5评审结果公布后,未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10.3.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 (略) 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 (略) 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若经查实,中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 (略) 为。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内容, (略) (略) 提供的 (略) 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投标报价
12.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计价方式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 (略) 规定的方式。
12. (略) (略) 确定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和 (略) 列的材料的供应、装车费、卸车费、检验、技 (略) 内容。以及为完 (略) 必须的附属工程、 (略) (略) 费用。
12. (略) 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 (略) 有费用。
12. (略) 人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中列出的货物名称、技术规格、数量填报。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5投标货物价格应包括下列费用:① (略) 价: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利润、增值税、设计费、 (略) (略) 件和材料费、制造和 (略) (略) 件和原材料已交付的进口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②货物的运杂费: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 (略) 门的手续费、采购与保管费、包装费。③试验、培训、设计、检验及技术服务费等费用。④货物的保险费。⑤风险费:原材料的涨价、政策性调整等风险。⑥如取得合同,对货物将支付的任何销售税和其他税费。
12.6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2.7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3.1根据招标文件及《技术条款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13. 2管材推选品牌公元、三德、日丰、金德、中财、联塑、伟星、龙胜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及规格。
13. 3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 (略) 人,招标人经专家评审同意后,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公示推荐品牌。
14、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4.1本工程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 45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投标答疑会
16.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4项规定时 (略) ;
16.2投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 (略) (略) 踏勘中碰到的某些疑难问题。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 (略) ,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报价表等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 除投 (略) 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 (略) 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略) 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 (略) 代理人代表查验收缴(并经招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复核)。如不符合要求, (略) 理。
18.2 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密封在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内;商务标正副本密封在商务标密封袋内,并分别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
18.3所有投标文件的 (略) 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 (略)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
19.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随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商务标中,一份由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 (略) 。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人在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略) 递交的 (略) 修改或撤回, (略) 文 (略) 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 (略)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略) 人代表主持,开标时由投标单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22.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议,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2. (略) 人主持:
22.3.1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情况,并由 (略) 监督;
22.3.2 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本须知第 10.3款规定;
22.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各投标人代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2.3. (略)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2.3.5 招标代理人将对 (略) 记录,并存档备查。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 (略) 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8 款的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3)本须知第 10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 (略) 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4、 (略) 与评标
24.1 (略) 负责。 (略) 人从 (略) 市公共资 (略)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数据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 (略) (略) 施加 (略) 为,都将会导致其 (略) 理;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 (略) 组成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略) 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 (略) ,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 (略) 在评标中发现的算 (略) 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的投标文件,才 (略) 进行评审;
27.2 评标时, (略) 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 (略) (略) 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略) 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 (略)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3 (略) 文件各项要求, (略) 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略) 文件, (略) 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略) 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7) (略) 文件要求的;
(8) (略) 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 (略) 文件的要求;
(15) (略) 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 (略) 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8)未按招标 (略) 选用品牌的设备和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的。
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8.1 (略) 文件要求的 (略) 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投标证保金不予退还,且不影响评 (略) 。
(七)定标
29、评标办法
29.1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含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资格条件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 (略) 进入资格审查,由 (略) 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略) 文件《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 (略) 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三)商务标评标
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 (略) 文件的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中标侯选人及中标价:
1、设定招标控制价: *** 元。(其中管道50元/米*6800米= *** 元;外直接23元/个*1500个=34500元)
2、确定有效报价: (略) 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略) 控制 (略) 理)
3、确定中标侯选人及中标价: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四)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 (略) 理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并记不良记录一次。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毁标的违约金,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纳;若不交纳的,则取消其在 (略) (略) 3年的投标资格, (略) 公布。
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略)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 (略) 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略) 。
30、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0.1 (略) 文件要求的 (略) 评估和比较;
30.2 在评审过程中, (略) 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略)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0. (略) 依据本工程的 (略) 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0. (略) 经评审, (略) 文件要求的, (略) 分 (略) 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略) 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 (略) 。
(八)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 (略) (略) (略) 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1.2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1. (略) 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略) 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略) 代理的, (略) 代理委托合同。
3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合同协议书时, (略) 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 (略) (略) 保函。
34、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条 (略) ,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
35、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至 (略) 备案。
第二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协议书
买方(全称):
卖方(全称):
(略) 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所需 2015年度近海镇水利建设管材采购 以 (略) 。 (略) 评定 (中标单位名称) 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本合同一般条款
(1) 本合同特殊条款
(2) 招标文件
2、本合同货物和数量:详见本项目的《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
3、合同总价
3.1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2分项价格: 。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5.1交货时间: 2015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
5.2交货地点: 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盖章) 卖 方: (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略) : (略) :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 (略) 达成的协议, (略)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 (略) 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 (略) 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 (略) 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 (略) 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 (略) 货物, (略) 业通 (略) 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 (略) ,由 (略) 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 (略) 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 (略) 。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 (略) 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 (略) 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略) 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 (略) 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符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 (略) (略) 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 (略) 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 (略) (略) 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保险
8.1如果 (略) 交 (略) 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付款条件
9.1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数据
10.1合同项下技术数据(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10天之内,卖方应将种货物的中文技术数据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和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5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略) 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 (略) 件。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检验与验收
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 (略) 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 (略) 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略) 后,买方应在5日内组织初步验收(货物验收以最终验收为准),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 (略) 门备案。
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卖 (略) 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 (略) (略) 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索赔
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略) (略) 门承担的除外)。
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 (略) 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 (略) 理。
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 (略) 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略) 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 (略) 分或/ (略) 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略) 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 (略) 分的补偿。
14、迟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 (略) 合同过程中 ,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略) 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 (略) 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0天内, (略) 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 (略) 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 (略) 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略) 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 (略) 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 (略) 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 (略) 进行仲裁 (略) 提起诉讼。
18.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 (略) 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 (略) (略) 。
18.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 (略) 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 (略) 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情形:
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 (略) 分货物的;
19.1.2 (略) 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买方认为卖方 (略) 过程中有 (略) 为的。
19.1.3.1“ (略) 为”和“ (略) 为”定义如下:
19.1.3.1.1“ (略) 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 (略) 为。
19.1.3.1.2“ (略) 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办法,损害买 (略) 为。
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 (略) 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 (略) 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 (略) 合同 (略) 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 (略) 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略) 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 (略) 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 (略) 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
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 (略) 将 (略) 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 (略) 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 (略) 门备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略) 解释。
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 的履约保证金。
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 (略) 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略)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它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如果卖方未能按 (略) 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供货、安装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 (略) 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 (略) (略) 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八份,二正六副,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一正四副,卖方一正二副。
三、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 5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 (略) 市近海镇人民政府
1.6本合同卖方系指: (中标单位名称)
4.1若买方使用的货物受第三方的指控,则由卖方负责应诉,且不影响货物的正常供应,由于应诉原因:
①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的,买方将有 (略) 罚款,罚款按本合同一般条款 (略) 计取。
②提供货物困难,导致合同终止的,则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6、交货方式
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根据买方要求 (略) 交货
9、付款条件:全部货物运至交货地并经买方三次抽查检测合格后,2015 (略) 货款的70%,余款2016年年底前付清,不计息。
10、技术数据:除本合同一般条款要求提交的资料外,还 (略) 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试验报告。
11、质量保证:按一般条款第12. (略) 。在货物的保证期12个月内( (略) 货物交付后六个月起计算),卖方应对生产材料的工艺或材料本身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损害,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3日内,卖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 (略) 件、零件。如果:
①该缺陷或损害的修补可能对工程的性能产生影响,买方有权 (略) 任何试验,由此造成的责任与后果由卖方负责。
②该缺陷或损害在规定的时间内卖方仍未修补好或未修补的,买方有权 (略) 此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卖方承担。
③该缺陷或损害实质上使买方丧失了工程或 (略) 分的整个利益时,终止了整个合同,或不能按原定意图 (略) 分,买方有权在不损害根据合同 (略) 具有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收 (略) (略) 支出总额,加上融资费用和拆除工程、现场清理、以及将材料 (略) 支付的费用, (略) 分货物总值的5%罚款。
12、检验
12.4发包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有三次随机抽检(由镇纪委牵头), (略) 发生的抽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抽检时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
①未使用于施工中的,承包人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含上下力费);
②已使用于施工中的,承包人除更换货物外,还应承 (略) 引起的一切费用(含管道挖填、安装等)
13、索赔:
13. 3索赔通知期限:14天。
15、违约赔偿: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
16、不可抗力:
16. 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7天内。
26、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签订时
履约保证金金额:3万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退还: (略) 货物并三次随机抽检均合格后七日内无息退还。
27、补充条款:
(1)在材料制造过程中,卖方应按排合理时间,使买方:
①有充分机会进入 (略) (略) 分,以及获 (略) 有地点;
②有权在生产、加工和施工期间,检查、检验、 (略) 用货物和加工工艺,检查材料的生产和加工进度。
为此,卖方 (略) 这些活动提供一切机会,包括提供进入条件、设施、许可和安装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2)买方有权对卖方提 (略) 随机抽检,供货期间买方组织三次随机抽检,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略) 选择有资质的 (略) 检测。如出现抽检结果不合格、添加回料、机头料生产等情况,则买方有权拒付已到货款,罚没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关损失。
(3)试验:
① (略) 规定试验, (略) (略) 有仪器、帮助、文件和其他资料、装备、燃料、消耗品、工具、劳力、材料,以及具有适当资质和经验工作人员。 (略) 规定的试验,其时间、地点由卖 (略) 商定,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②买方 (略) 规定试验的位置或细节,或 (略) 附加的试验。如果这些改变的或附加的试验表明,经过试验的货物或生产工艺不符合同要求,不管合同有何其他规定,卖 (略) 本项目的变更费用。
(4)货物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的施工地点。具体位置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货物发送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负责。货物验收地点为买方指 (略) 。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供货清单、相关的证书及检测试验报告。货到交货地点当日,卖方应通知买方、监理人、总承包单位共同办理验收手续。
(5)在合 (略) 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原因使货物增加或减少的,若货物与《货物与材料需求一览表》中相同的,则数量按实际交货计算,价格按中标时的综合单价计取。
(6)若由于设计变更原因,卖方无正当理由,导致未按买方要货计划及时供货的,则买方有权按照本合同一般条款第15 (略) 处理。导致合同终止的,使买方造成的损失,则由卖方负责。
(7)工程实施期内原材料的涨价、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由投标响应人在投 (略) 考虑,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8) (略) 有配件 (略) 家生产的产品。
第三章 技术规范
一、技术要求
1、按照《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 * 06规范规定。
二、本招标项目货物采购详见《货物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
(略) 市2015年度近海镇水利建设管材采购货物清单
序 号 名称与规格 计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DN200PVC管(含管配件) 米 6800 加工长度为4米,PVC排水材料
2 外直接 个 1500
注:1、投标报价为 (略) 的报价。
第四章 投标文件表式
(略) 分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略) 分 (略) 分格式
(封面) 货物招标
商务标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售后服务和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称)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 (略)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三、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略) 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 (略) 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规范、货物清单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略) 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 (略) 货物的的供应、售后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略) 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报价表是我方投 (略) 分。
4、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作为投标担保。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交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履约保证金, (略) 人指定的账号上。
6、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略) 分。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略) 名称:
(略)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报价表
投标货物价格总览表
投标人名称 货币单位 人民币
序号 货物名称
及规格型号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品牌 备注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备注: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品牌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 (略) 人,招标人经专家评审同意后,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公示推荐品牌。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略) 分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封面) 货物招标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略) 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格声明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近三年销售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人名称:
近三年销售营业额
财 务 年 度 营 业 额(单位) 备 注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三、近三年已完购销项 (略) 的购销项目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验收质量标准 验收日期
1
2
3
4
5
…
注:1. (略) 的购销项目,不填“验收质量标准”和“验收日期”两栏。
四、财务状况表
一、 (略) 情况
(略)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的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 信贷金额(单位)
1
2
3
4
五、类似购销项目经验
投标人名称:
1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合同供货地址
2 购货方名称
3 购货方地址(请详细说明购货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 与 (略) 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项目性质和特点
( (略) 承担的项目合同内容)
5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6 合同总价
7 合同授予时间
8 完成时间
9 合同约定时间
10 其他要求:(如售后服务等)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响应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有单独订立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企业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
证书必须有效 税务登记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书必须有效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经销商投 (略) (略) 家的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样品 投标时必须提供0.5米长DN200的PVC管及外直接样品,样品上必须清晰的标注制造企业名称或商标鉴别标志。
不提供样品者,其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① 上述1-4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略) 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注:如经销商投 (略) (略) 家的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公证件。
② 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件2 资格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