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2024-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招标人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浦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招标人批准,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2024-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PWZB*GF
2.3 建设地点: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181 (略)
2.4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5 服务期限:2.5年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略) 建设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7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投标采用优惠率(%)报价的方式。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相应的基本费率(简称“标准费率”),优惠率(折扣)=下浮后费率÷标准费率×100%,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优惠率48%、效益收费优惠率63%和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优惠率48%、效益收费优惠率63%,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咨询服务收费计算公式:咨询服务费(含税价)=标准计费额×中标优惠率。
2.8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一)和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等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过至少1个已完成的单项或单位工程(包括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建安工程造价≥*元人民币的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业绩(提供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关键页,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真实数据和内容,关键信息应清晰明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其本人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 以“【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售价¥*/套,文件售出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 (略)
开户行: (略) 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转账时请备注“购 (略) 2024-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默认开具“个人”抬头发票。
4.3 投标事宜如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10.2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时3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2时00分。
(3)递交地点: (略) 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2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通过报名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浦 (略) 网站(http://**)和江苏省 (略) 网站(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针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将通过书面方式(信函或电子邮件)通知潜在投标人。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 (略)
开户行: (略) 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转账时请备注“ (略) 2024-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8. 其他费用
8.1 中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之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10.1条)。踏勘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持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进入现场。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因不符合要求无法正常进行踏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181 (略)
联系人:罗工
电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 (略)
地 址: (略) 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5-*
邮 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