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琼建规〔2022〕12号)、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支持利用存量房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琼建住房〔2022〕41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拟将美安·南区福邻中心项目(B0618地块)-宿舍食堂楼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海口国家高 (略)
二、项目名称:美安·南区福邻中心项目(B0618地块)-宿舍食堂楼
三、项目概况:美安·南区福邻中心项目(B0618地块)-宿舍食堂楼,位于海口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美安三街23号,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629.63㎡,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现宿舍食堂楼4-12层共计225套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一房一卫50.22㎡~59.47㎡共205套,占比91%;一房两卫100㎡~104.81㎡共20套,占比9%。
四、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898-*。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签署真实姓名。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