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新区白杨沟CQ004建筑用石料矿1矿区、兰州新区白杨沟CQ004建筑用石料矿4矿区、年产7000吨农药原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二阶段FDFA*苯溶液、POB-HCL*苯水溶液、4PFB-16N己烷溶液、CCMP-THF溶液)、兰州新区西山路工程、华瑞众邦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和年产6000吨吡蚜酮和副产品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兰州新区白杨沟CQ004建筑用石料矿1矿区 | (略) 兰州新区上川镇四泉村侧 | 兰州新区农投 (略) | 甘肃 (略) | 项目矿区面积为0.39km2,露天开采,设计为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开采标高+2638m~2463m,首采区设在矿区北西部矿体标高最高处,开采及加工规模为100万m3/a,服务年限13.7年。工程总投资5978.54万元,环保投资103.4万元。 |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洗涤废水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应及时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不得未经允许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矿山露天采区分别对表土剥离、穿孔凿岩、采矿、铲装卸车、排土场作业面采取人工洒水降尘,减轻二次扬尘污染;尽可能缩短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爆破过程采用湿式爆破作业措施,包括爆破前洒水和注水、水封爆破等方式;项目成品堆场采用封闭料棚。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破碎、筛分设备全部置于全封闭彩钢车间内,进料口配备喷淋洒水设施,振动筛的上、下受料点和输送廊道均封闭,同时在破碎、筛分环节安装集气罩,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排放浓度及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限值。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由办公生活区环保厕所集中收集,定期清掏作附近农田有机化肥,不外排。固废:剥离表土、废石弃渣运至排土场暂存,排土场设置挡护设施,周围间截水沟;表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废石弃渣用于采坑回填、道路铺筑、建筑材料等综合利;除尘器收集粉尘, (略) 综合利用;柴油储罐区废油、设备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润滑油及油桶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柴油储罐清理的废油渣及清洗废 (略) 工作人员现场带走,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项目场区内贮存。生态:露天开采区按照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本矿山开采采用“分层剥离、分层开采、分层治理、分层恢复”方式,每层开采结束后对破土面进行压实、平整,利用剥离表土对采矿形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播撒草种,并采用篷布遮盖,对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及时恢复,尽可能使生态环境恢复至原有状况。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 |
2 | 兰州新区白杨沟CQ004建筑用石料矿4矿区 | (略) 兰州新区上川镇四泉村 | 兰州新区秦风 (略) | 甘肃 (略) | 项目矿区面积为0.34km2,露天开采,设计为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开采标高+2576m~2441m,首采区设在矿区西北部矿体标高最高处,开采及加工规模为100万m3/a,服务年限10.77年。工程总投资5872.88万元,环保投资88.8万元。 |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洗涤废水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应及时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不得未经允许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矿山露天采区分别对表土剥离、穿孔凿岩、采矿、铲装卸车、排土场作业面采取人工洒水降尘,减轻二次扬尘污染;尽可能缩短疏松地面裸露时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爆破过程采用湿式爆破作业措施,包括爆破前洒水和注水、水封爆破等方式;项目成品堆场采用封闭料棚。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破碎、筛分设备全部置于全封闭彩钢车间内,进料口配备喷淋洒水设施,振动筛的上、下受料点和输送廊道均封闭,同时在破碎、筛分环节安装集气罩,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外排,排放浓度及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限值。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由办公生活区环保厕所集中收集,定期清掏作附近农田有机化肥,不外排。固废:剥离表土、废石弃渣运至排土场暂存,排土场设置挡护设施,周围间截水沟;表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废石弃渣用于采坑回填、道路铺筑、建筑材料等综合利;除尘器收集粉尘, (略) 综合利用;柴油储罐区废油、设备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润滑油及油桶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柴油储罐清理的废油渣及清洗废 (略) 工作人员现场带走,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项目场区内贮存。生态:露天开采区按照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本矿山开采采用“分层剥离、分层开采、分层治理、分层恢复”方式,每层开采结束后对破土面进行压实、平整,利用剥离表土对采矿形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播撒草种,并采用篷布遮盖,对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及时恢复,尽可能使生态环境恢复至原有状况。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 |
3 | 年产7000吨农药原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二阶段FDFA*苯溶液、POB-HCL*苯水溶液、4PFB-16N己烷溶液、CCMP-THF溶液) | (略) 兰州新区榆林河街336号 | 兰州 (略) | 甘肃 (略) | (略) 现有四车间主要建设年产210吨2-氨基-3,4-二氟苯*醛*苯溶液(简称FDFA*苯溶液)、年产262.2吨3-内-[2-*氧基-4-(三氟*基)苯氧基]-9-氮杂双环[3.3.1]壬烷盐酸盐*苯水溶液(简称POB-HCL*苯水溶液)、年产40吨N,N-二(十六烷基)苯铵四(五氟苯基)硼酸盐正己烷溶液(简称4PFB-16N己烷溶液)、年产400吨年2-氯-5-氯*基吡啶四氢呋喃溶液(简称CCMP-THF溶液)复配生产线各一条。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 施工期:项目基础设施依托农药原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不涉及建构筑物的施工,只进行设备设施的安装。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等,项目区域地势开阔,有利于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扩散。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处理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各生产线产生的高浓废气经二级深冷(-15℃)预处理后依托农药原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的“碱吸收+RTO+冷却塔+碱吸收”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依托农药原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的28m高1#排气筒排放,*苯、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正己烷、四氢呋喃由于未列入《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的控制项目中,参照执行《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包装废气及各设备动静点产生的低浓废气收集汇总后依托农药原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的“水洗+碱洗”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依托农药原药及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的28m高2#排气筒排放,*苯、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正己烷、四氢呋喃由于未列入《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的控制项目中,参照执行《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标准。车间内无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95%转为有组织废气进入有组织废气处理系统,最终5%从四车间以面源形式排放,项目生产厂房外非*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厂界*苯、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工艺进行预处理后,采用综合高效生化处理(复合式厌氧反应池+水解池+二次A/O),达到《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备案报告的复函》(新环函【2021】196号)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得擅自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预处理+一体化接触氧化-MBR膜生物处理+紫外线消毒”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限值后春、夏、秋、季回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得擅自外排。固废:精密过滤器过滤产生的少量未溶滤渣全部返回各自生产搅拌工序工序再次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防渗:本项目位于兰州 (略) 四车间内部,防渗全部按照重点防渗要求建设。自行监测: (略) 厂区现有四车间内,且本项目无新增污染因子,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污染源监测及环境质量监测依托厂区现有监测计划。 | |
4 | 兰州新区西山路工程 |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保公路以西,在建西山陵园以东区域 | (略) (略) | 甘肃盛源 (略) | 项目设计起点在史喇口村南50米处已有中保路(S201线)平交,终点与殡仪馆和资源回收中心规划路相交,路线长约2.837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12.0m,路面宽度10.5m,工程总投资为5429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间歇式自然沉淀的方式处理;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鼓励当地村镇和居民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道路中心线两侧40m范围内各敏感目标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道路中心线40m外的各敏感目标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废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是CO、NO2、THC及烟尘等,其污染源类型属分散、流动的线源,排放源高度低,污染物扩散范围小。废水: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污染物及运行车辆所泄漏的石油类物质等路面残留物随天然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进入地表水体,本项目不涉及地表径流。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行驶车辆过程中任意丢弃废物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和汽车行驶过程中带来的少量垃圾,产生量少,在运营期间道路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 |
5 | 华瑞众邦环保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 (略) 兰州新区纬十六路以南、兰州 (略) 以北、经十四路以东、绿化带以西 | 华瑞众邦(兰州) (略) | 甘肃卓远 (略) | 本项目租赁际华三五 (略) 车间10080 m2,主要生产环保型纸桶和木托盘,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型纸桶200万个(件),木托盘100万个(件)。 | 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设备安装工作在厂房内,且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噪声相对较小。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因项目在现有厂房内直接安装设备,故施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施工单位依托际华三五 (略) 已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生活污水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本项目由于无土建工程,施工垃圾产生量较少,一般为废包装物等,厂区设置垃圾箱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纸桶生产过程中胶黏剂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胶粘剂,在车间安装抽风机,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的措施处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厂房外VOCs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NHMC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外VOCs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纸板桶生产所用的焊接设备为激光焊机,该焊接过程中不需要焊丝或者焊条,烟尘产生量较少,车间自然通风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在锯断木方的锯床自带除尘器,粉尘收集效率不低于90%,除尘器除尘效率99.0%,产生量较少,经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固废: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金属边角料、纸板桶边角料、纸板桶不合格品、废包装袋、木粉尘、木托盘边角料、废铁钉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类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自行监测: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 |
6 | 年产6000吨吡蚜酮和副产品建设项目(二期) | (略)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兰州鑫 (略) | 兰州鑫 (略) | 兰州洁华 (略) | 项 (略)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兰州鑫 (略) (纬五十七路以北,纬五十八路以南,经三十四路以东,经三十五路以西,东经103.*、北纬36.*),一期厂区总用地面积为67388m2,总建筑面积17445.62m2,本项目二期不新增场地。 本次二期工程主要在一期项目基础上从1000吨/年吡蚜酮扩产至3000吨/年吡蚜酮,及建设副产品装置,配套建设环保、节能、安全、消防等设施,并配套建设储罐区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1060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 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设备安装工作在厂房内,且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噪声相对较小。废气: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密闭围挡;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应辅以洒水压尘,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洒水等降尘处理;建筑材料防尘措施,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建筑垃圾防尘措施,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露天搅拌;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时,可从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废水: 施工期利用厂区现有公厕,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地。施工车辆外委冲洗。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另外环评要求施工期间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固废: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堆放工作,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倡导文明施工,不随意乱丢乱堆生活垃圾,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质量。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建筑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废气:有组织废气: 1#车间依托:1套(一级深冷(-15℃)+单级降膜水吸收+碱吸收塔(冷凝除雾))、1套(两级深冷(-15℃)+单级降膜水吸收+碱吸收塔(冷凝除雾));1套(1#车间集中活性炭吸附装置(每15天更换一次));1#车间新增:1套(一级深冷(-7℃)(设置在现有一级深冷之后);1套(两级深冷(-15℃)+四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吸收(冷凝除雾));1套(两级深冷(-15℃)+单级降膜水吸收+碱吸收塔(冷凝除雾)); 2#车间依托:1套(泄压碱洗槽(自带水封));1套(两级深冷(-15℃)(新增)+单级降膜水吸收+碱吸收塔(冷凝除雾)); 2#车间新增:1套(三级深冷(-20℃)+单级降膜水吸收+碱吸收塔(冷凝除雾)); 3#车间依托:1套(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器); 3#车间新增:1套(一级冷凝(-7℃)); 罐区/废水池依托:1套(冷凝+碱液吸收(冷凝除雾)+1#车间集中活性吸附装置(每15天更换一次));危废暂存间依托:1套(冷凝+碱液吸收(冷凝除雾)+1#车间集中活性吸附装置(每15天更换一次))。 生物质/燃气导热油炉:自带1套(多管除尘),新建1套(袋式除尘),自带1套(低氮燃烧)。 无组织废气: (1)对生产过程动静密封点(阀门、法兰、泵、罐口、接口等)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控制无组织排放。对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的输送、储存、投加、转移、卸放、反应、搅拌混合、分离精制、真空、包装等可能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环节均应密闭并设置收集排气系统,送至废气处置系统进行处理。包括对高位槽、反应釜、接收罐、储罐、真空泵、蒸馏釜、蒸发釜、压滤机等装置排气孔均连接管道收集,排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 (2)对于生产车间的无组织废气,尽可能采用密闭的物料转移(管道、螺旋输送机等)、固液分离(三合一压滤机、非三足式离心机等)设施;物料中转的高位槽、中间储罐与反应设备建立气相平衡通过管道密闭收集送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设置合理的集气罩对进出料过程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并送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对于罐区、装卸站无组织废气,装卸时储罐与槽车建立气相平衡;储罐根据物料性质设置必要的呼吸阀,呼吸气利用集气罩收集送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4)对于化学品仓库、固废仓库的无组织废气,密闭、整体通风换气,置换的废气送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5)对于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的试验废气,利用通风厨、集气罩或管道等收集送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6)投料间:拟建项目在车间内设置专门的投料间收集原辅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 (7)物料转移和运输控制:拟建项目液体物料输送均采用管道密闭输送。车间物料采用启动隔膜泵+管道输送。桶装物料投料时,采用移动式投料收集装置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措施处理; (8)对于废水集输、物化及生化处理、污泥浓缩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处理构筑物加盖,污泥间密闭、整体通风,废气统一收集送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9)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10)对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每6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总有机碳(TOC)浓度进行监测,若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的10%,认定发生了泄漏,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泄漏源修复与记录。废水:废水预处理设置于2#车间。本次对1#生产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废水进行了分质分类后,经管道运输至2#车间进行车间预处理。本次对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废水进行了分质分类,将工艺废水与尾气吸收废水分别进行处理。具体分为4类,其中Ⅰ类废水含有较多的*酸、*醇、盐类、水及其他少量有机物,Ⅱ类废水含有较多的*醇、水及其他有机物,Ⅰ类废水先去加碱中和调节,然后再汇同Ⅱ类废水进行精馏回收前馏分副产*醇,收集的后馏分作为危废处理,精馏后釜底物料去三效蒸发系统,三效蒸发部分冷凝水回用到工艺中,部分冷凝水为Ⅳ类废水,因Ⅳ类废水*醇含量较高,作为碳源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生化调节池,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釜底物料废盐作为危废处理。Ⅲ类废水为尾气吸收废水,主要含有较多水分,少量*酸、氯化氢、碳酸、水以及其他有机物,先去加碱中和调节,然后去三效蒸发系统,三效蒸发部分冷凝水回用到工艺中,釜底物料废盐作为危废处理。固废:生活垃圾依托已有垃圾桶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制氮装置产生的废分子筛暂存后运往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二期建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滤渣、釜底废液、分层废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污泥、化学品原材料包装、罐区残渣、废机油、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