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东园 (略) 枞阳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望龙北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枞阳东园 (略) 枞阳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望龙北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渡江北路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枞阳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望龙北路) | ||
建设地点: | 枞阳县枞阳镇连城湖东侧 | ||
建设单位: | 枞阳东园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望龙北路)位于枞阳县枞阳镇连城湖东侧,为双向四车道,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为金山大道,终点为G347,总长约6050.5米,红线宽度30米,设计时速50千米/每小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占地面积*.61平方米,总投资37878.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017-*-78-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道路的排水系统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剥离表土覆盖保存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施工完成后应当采取土地整治、植草防护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禁止对附近水体倾倒污染物,破坏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运营期加强沿线绿化,在人行道上种植行道树。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原则上敏感区段不得夜间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施工工艺,加强对产噪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靠近居民点时禁止鸣笛。运营期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做好道路周边绿化。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选在旱季,优化施工方案,施工设备配备油污收集装置,严禁向附近水体内排放污水、丢弃废物。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定期清运;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严禁外排。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时清理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路面径流经排水沟或边沟稀释沉淀后排入附近水体。 (四)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期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和站,采取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行作业,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时段。运营期加强交通维护和管理,车限速行驶,做好道路绿化。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开挖土方由枞阳县渣土办统一调配,集中暂存后用于沿线绿化、生态恢复;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尽量回用,其余部分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道路沿线设置垃圾桶,安排专人负责清扫路面。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项目运营期加强日常化学危险品运输“三证”检查、超载车辆检查,禁止证件不全及超载车辆上路,有毒有害危险品运输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与其他部门的风险防范的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应急演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