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亳芜园 (略) 政设施维修出新项目(二)
三、成交信息:
投标人名称:安徽 (略)
投标人地址: (略)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5号
成交金额:***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亳芜园 (略) 政设施维修出新项目(二) 服务范围:含人行道面包砖、路缘石、盲道砖、雨污水井盖、路牌及广告牌等重做、翻新等。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服务质量: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义、王祥超、韩义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8日
3.开标日期:2024年03月22日
4.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编号:D*。
5.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蒋振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证书编号:皖*)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4月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八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八、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亳州芜湖 (略)
采购人地址: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2.5产业园25楼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卞工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名称:苏世 (略)
采购代理地址: (略) 碧桂园南湖荟摩尔荟13栋13层1314室
采购代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亚茹 *
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