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技改扩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 (略) 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技改扩能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米易县白马镇,其中选厂位于米易县白马镇田家村(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白马功能区),尾矿库位于米易县白马镇棕树湾村
建设性质:扩建
工程总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对表外矿、排土场废石,做进一步的深加工。主要新增加选厂破碎、筛分、磨矿、选铁、选钛、尾矿输送系统,并配套过滤和回水系统,以及给排水、供配电及相关的辅助设备设施。内容主要包括:(新增干抛尾生产线)粗破-中破-筛分-细破-干抛尾-规格矿;选铁系统:规格矿-辊压磨-筛分-磨矿分级-磁选-过滤-铁精矿;选钛系统:磁选选铁尾矿-斜板浓缩-螺旋重选-钛中矿;钛中矿-干燥-干选-钛精矿;砂石料生产系统:抛尾料及尾矿-筛分-修形-建筑砂石;尾矿输送系统:选厂总尾矿-浓缩-输送管道-尾矿库。扩能后,干抛尾生产线年处理表外矿、排土场废石*t,选铁系统年处理规格矿*吨,年产*吨铁精矿和*吨钛精矿;项目同时副产砂石料;配套建设尾矿输送系统、回水系统、尾矿库、厂房、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完善的环保、安全设备设施以及相关的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堆场扬尘、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精矿及钛中矿水选生产线辊压磨、振动筛及缓冲料仓粉尘、钛精矿生产线烘干机废气,钛精矿冷却、筛分、磁选、中转、包装粉尘,石灰石仓粉尘、砂石料生产线1#振动筛及整形机粉尘、交通运输扬尘,尾矿库干滩面及沉沙区的风起扬尘等。
2、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选矿废水及洗砂废水、过滤机过滤水及堆场渗滤水、钛精矿生产线冷却废水、钛精矿生产线脱硫废水、尾矿库内澄清水、尾矿库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尾矿库雨水以及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尾矿、污泥、除尘清灰、更换的废衬板及废钢球、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脱硫石膏渣、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治理措施
项目各堆场封闭,且设高压水枪、射雾器或雾化喷咀喷水控尘。项目表外矿干抛尾生产线有组织颗粒物(包括破碎、筛分、干磁选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铁精矿及钛中矿水选生产线辊压磨、振动筛及缓冲料仓处有组织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烘干机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淋脱硫塔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筛分、磁选、转运、包装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石灰石仓粉尘经仓顶设置的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无组织颗粒物通过降低落料高差、厂房沉降、洒水抑尘等措施后,颗粒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略) 运输扬尘通过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
本项目尾矿库干滩面及沉积区扬尘经喷水控尘后,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选矿废水、洗砂废水经尾矿浓缩池浓缩,浓缩池溢流液通过管道直接送至厂区高位水池作为选矿用水,浓缩池底流通过 (略) 尾矿库澄清后,澄清水再通过回水输送管道返回厂区高位水池作为选矿用水循环使用。
洗车废水经洗车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尾矿浓缩池,处理后作为选矿用水。
各过滤机过滤水经管道直接泵至高位水池,用于选矿;各堆场渗滤水经渗滤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
生物质颗粒专用燃烧机冷却水经冷却水箱自然冷却后,重复利用。
冷却筒冷却系统定期更换水直接作为物料装车控尘用水,其余冷却废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重复利用。
钛精矿生产线脱硫废水经脱硫塔配套设置的脱硫浆液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
生活污水利旧选厂已有的化粪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选矿。
尾矿库内澄清水部分作为尾矿库保有水,部分作为控尘用水,其余经回水管道返回选矿厂高位水池回用。
尾矿库渗滤液经通过尾矿库底部的排渗盲沟、导水管引流至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经渗滤液输送管道+泵送至尾矿库库区内,与尾矿库内澄清水一起经回水管道送至选厂高位水池用于选矿,不外排。
尾矿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尾矿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及各水池污泥经尾矿浓缩池浓缩后,经 (略) 尾矿库堆放。
除尘清灰经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本项目球磨机、塔磨机更换的废衬板、废钢球,更换后直接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在项目区暂存。
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收集后,定期送给周边农户作为耕地肥料使用。
脱硫石膏渣全部采用汽车送一枝山废弃场处置场右支沟渣场堆放。
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运输、处置。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后即可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厂在米易县白马镇田家村(四川米易白马工业园区白马功能区)建设,尾矿库在米易县白马镇棕树湾村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编制单位(四川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东区人民街29-41号第四层
(2)建设单位(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邮箱:*@*89.cn
联系地址: (略) 米易县白马镇田家村三组70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书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