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省博兴县盛欧园钢结构有限公司复合板及压型板生产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复合板及压型板生产加工项目(一期)
地点:博兴县湖滨镇项目集中区郝寨村东150米
建设单位: (略) 博兴县 (略)
建设规模为: (略) 博兴县 (略) 复合板及压型板生产加工项 (略) 博兴县湖滨镇项目集中区郝寨村东150米(E 118°13′31.705″,N37°4′58.908″),项目占地面积36075平方米,属于新建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将整个厂区分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和仓储区。生产区安装复合板机1台、C型钢机1台、彩钢瓦机(YX15-225-900)1台、彩钢瓦机(YX25-210-840)1台、彩钢瓦机(YX25-212.5-850)1台、彩钢瓦机(YX51-250-780)1台、移动式空压机1台、剪板机2台、折弯机1台、冲床2台、氩弧焊机2台、压型机2台、钻床2台、切割机2台。劳动定员16人,项目一期建成后年产EPS泡沫复合板10万平方米、岩棉复合板30万平方米、彩钢瓦1200吨、C型钢5000吨。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耿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