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4月15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5月14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公示单位: (略)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年产*个包装礼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宛城区南阳经济技术开 (略) (略) 内
建设单位: (略)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