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青岛新蓄电源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作出以下公示:青岛新蓄电源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负极材料生产项目(一期)位于 (略) (略) 新河镇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 (略) 11号,该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环保设施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5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新河镇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 (略) 11号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85****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