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门头沟区永定镇MC00-0605-00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地下一层锅炉房
公示时间:2023-09-21
受理时间:2023-09-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同时采用低氮燃烧器、1根56.2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燃气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定期排水和软化设备排污水(含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 (略) 政管网排入门头沟区第二再生水厂,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降噪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理,不会污染土壤环境。
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结束,无反馈
联系人:蔡冲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门头沟区永安小区12号楼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