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 (略) 财政局 (略) 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上级下达宛城区衔接资金#元。现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投入资金#元(宛财预[2024]426号)
二、分配原则
经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于贫困人群脱贫增收的相关产业,支持脱贫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立资产收益长效机制。
二是围绕改善脱贫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脱贫 (略) 等。
三是围绕增强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对贫困家庭子女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人群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给予补助;对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具体分配如下:
产业项目1个共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