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要求,现将昆明可续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改搬迁建设项目(电动汽车拆解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改搬迁建设项目(电动汽车拆解部分)
建设地点: (略) (略) 海口街 (略) 蒋凹村 (略) (略) 内,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东经102°36′58.025″,北纬24°47′16.458″
建设单位:昆明可续 (略)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5年01月07日起至2025年02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书记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