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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办公大楼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XJCY-2023(JMS)-CG-03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办公大楼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7 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办公大楼监控、过道喇叭、办公楼综合布线及机房新建等设备
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办公大楼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办公大楼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依法缴费凭证或
完税证明等,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依法缴费凭证或完税证
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
磋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若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及监督人现场查询核实);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3 楼 1311 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3 楼 1311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办公大楼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项目的潜在服务商应在新疆崇业招标
(略) 地址: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3 楼 1311 室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招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3(JMS)-CG-032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办公大楼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7 万元
最高限价(元):47 万元
采购需求:吉木萨尔县税务局办公大楼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详见采购文件)
数量:4 项。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交付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
件,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依法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等,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依法缴费凭证或完税证
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
参加磋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若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及监督人现场查
询核实);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2 月 0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3:30,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3 楼 1311
室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现场报名。
售价(元):2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3 楼 1311 室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6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3 楼 1311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领取采购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购买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一份。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
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采
购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
查验结果为准。)
2.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
保证金金额:8000.00(¥ *仟元整 )
开户名称:新疆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
帐 号:*01562
★汇款时注明:XJCY-2023(JMS)-CG-032;标项号: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 考虑资金在
途时间。
注: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不得
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
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
联 系 人: 廖容欢
联系电话: 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址:昌吉回族 (略) 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F 座 13 楼 1311 室
联系人:郑歆檬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吉木萨尔县税务局
地 址:吉木萨尔县
联 系 人:廖容欢
电 话:0994-*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 址: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591 号自治区广播电视局高层南楼
1203 室
联 系 人: 郑歆檬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