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略) 第二地质队(河北省干热岩研究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临时用地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略) 临时用地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略)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唐山 (略) 柳赞镇柳赞二村集体土地0.3344公顷,其中农用地0.3344公顷(耕地0.2551公顷、非耕地0.0793公顷)土地作为超长重力热管高效开发干热岩地热能关键技术研究-重力热管开发干热岩地热技术验证与工程示范项目(M-6钻井)勘查作业、钻井及其配套设施的临时用地。
二、临时用地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2月1日止。涉及临时占用取土、开挖等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临时用地期满后及时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并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执行,使其恢复原种植条件和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同时,若国家建设需要,你单位需无偿配合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三、你单位在使用期限内须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批准用途,不得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出借临时用地及地上建筑物。你单位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