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评报告》、《修复方案》,本地块总修复方量为4529.54m3,修复深度为0-1m,均为多环芳烃污染,污染因子分别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a)蒽修复目标值为15.00mg/kg、苯并(b)荧蒽修复目标值为15.00mg/kg、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为1.50mg/kg、二苯并(a,h)蒽修复目标值为1.50mg/kg。
根据《风评报告》、《修复方案》,本地块总修复方量为4529.54m3,修复深度为0-1m,均为多环芳烃污染,污染因子分别为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
2022年6月20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修复施工单位安徽博世科 (略) (原广西博世科 (略) )按照备案的治理与修复方案进行现场施工工作,于2022年7月29日清挖污染土,2022年9月8日清挖完成;至2022年9月14日完成污染土化学氧化工作;2022年10月1日完成修复后检测合格土壤回填;至2022年10月26日完成污染土外运水泥窑工作;全部污染土壤2022年11 (略) 置完成。
2022年8月19日~2022年10月26日,由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采集土壤样品73个,其中基坑土壤样品29个,修复后土壤堆体样品26个,潜在二 (略) 样品18个。对已清挖的基坑、修复后堆体、潜在二 (略) 、水泥 (略) 置效果评估,基坑清挖效果达到预期工程目标,修复后堆体达到修复目标值,潜在二 (略) 无超标情况、水泥 (略) 置已完成 (略) 置完成证明。
效果评估结论:
(1)实施管理情况:修复实施过程基本落实了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管理措施以及现场人员劳动保护措施等,现场未出现安全事故、群众投诉、或实施人员健康损害等事件。
(2)修复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修复管控工程落实了各种污染防控措施,实施过程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基本上符合修复方案要求。实施过程的各项环境检测数据结果表明,修复工程未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基坑清挖效果评估:监测结果表明,土 (略) 基坑侧壁和坑底中目标污染物含量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已经完成了基坑的清挖工作。
(4)修复后堆体效果评估:修复后堆体效果评估检测结果显示,修复后堆体土壤目标污染物和增加检测项目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和相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检测合格。
(5)水泥 (略) 置效果评估:经对本地块外运水泥 (略) 置资料审核,本项目水泥 (略) 置土壤满足水泥 (略) 置单位入场要求,修复施工单位前期做过外运土壤属性鉴别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略) 置的水泥厂为经环境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合法的污 (略) 置企业,具备对本项目污染土壤的 (略) 置能力, (略) 置完成证明。
(6)基坑回填后,效果评估单位于本地块潜在二 (略) 采集18个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多环芳烃(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a)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并(k)荧蒽、?、萘)、VOCs(四氯化碳、氯#烷、1,2-二
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反- 1,2-二氯#烯、顺-1,2-二氯#烯、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氯苯、
1,4-二氯苯、1,2-二氯苯、#苯、苯#烯、#苯、间&对-二#苯、邻-二#苯、苯、氯仿),检测结果显示所采集的全部土壤样品目标污染物均低于修复目标值和相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表明本次效果评估地块潜在二 (略) 域在项目修复过程未受到二次污染,其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用地规划要求。